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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近8成陈述人同意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2012-12-03   发表:

   医保条例网上立法听证会在大洋网举行。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在大洋网举行网络听证会 强制医保是否可行引起争议

  昨天,开创全国先河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在本报大洋网举行网络听证会。医保是否能强制执行,依然是分歧最大的一个问题。赞成者基本是医保卫生界人士,主张维护医保长期持续发展;反对者多是普通市民和法律界人士,认为应给市民选择权;还有的则建议寻求其他途径。同时,针对医保违法行为,好几个陈述人提出加大监管力度,有陈述人呼吁医保局每年向市民“晒账本”。

  从昨日上午10时到下午6时,网络听证会的首日点击量是255万,共有3027名市民参与了投票和评论。

  文/记者卢文洁、蒋悦飞

  网络听证流程

  一、陈述阶段,时间共5天(11月28日至12月2日)。陈述人应当在11月28日上午10:00前进行第一次陈述,之后至12月2日可进行多次补充陈述,并与网友进行互动。网友可对陈述人的观点表示赞成或反对,也可以发表意见。

  二、听证人提问,在陈述阶段的最后一天(12月2日)。听证人可向陈述人提问,陈述人应及时回答。

  三、辩论阶段,时间共2天(12月3日至12月4日)。陈述人应当围绕听证主持人设定的辩论议题阐述观点,进行辩论,网友也可发表意见和评论。

  四、最后陈述,在辩论阶段的最后一天下午(12月4日)。在进行完前期的陈述和辩论后,陈述人作最后陈述。

  五、小结,陈述人作最后陈述后(12月4日),主持人对听证会情况作小结。

  议题1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是否都应当强制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如果部分人拒绝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应当如何处理?

  回答总结:

  从18名陈述人的意见来看,来自医疗卫生行业的陈述人,从社会保险的大数原则出发,基本同意强制参保。但是法律界人士和民间代表,更多地表示在没有上位法支持下,是否参保是公民自由,不应强求。同时也有中间派,希望通过其他途径达成全民参保的目标。

  赞同派:

  全民参保 医保才可持续

  医生陈全福表示,强制参保是责任和权利一致性原则的体现,“如果每一个汽车所有人不购买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则造成的伤害往往难以得到赔偿,因此如同交强险一样,我觉得医保应该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的人。”

  华南农业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系教授张开云则从理论角度表示,“强制性”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理论特点之一,没有一定规模的参保人群,或参保的人大多数都是患病概率或频率高的人群,就很难有效发挥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功能。

  广东省医院协会医疗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外科主任医师、教授王深明用数据来支持强制参保观点:居民医保自从2008年启动以来,仅第一年不亏损,2009年亏损1.3亿元,2010年亏1.5亿元,而今已经达到5亿多元。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广州市立法强制全民参保的时机基本成熟,多数居民可承受参保缴费负担。

  反对派:

  没有上位法支持

  广州帘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马俊则反对在现阶段实施强制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他认为,一些失业无业人员交不起医保费用,有必要保留这些人自主选择是否参保的权利。

  葛自丹,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表示,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强制收缴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缺乏合法性依据。《社会保险法》作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的上位法,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强制参保,但对于其他险种均采用“可以”参保的规定。由此明确地表明了该法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实行自愿原则,而不能强制。

  中间派:

  寻求其他途径保证全面参保

  市人大代表、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叶雪文表示,实行全民享有医疗保障是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上位法尚无明确规定,要实现“参保全覆盖”靠的是开展有效的组织工作。故此,必须对组织缴费单位进行责任明确。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伍锦明表示,根据《社保法》规定,具有缴费能力的居民应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果符合此范围的公民拒绝参加医疗保险的,各级政府所属街道、居委会、学校等应书面告知其本人或监护人,并取得其不愿意参保的确认书,让他们知晓政府已经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听证首日点击量255万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介绍,《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与全体市民都有极高的利益关联度,市人大常委会在这个条例的立法程序上将“放慢脚步”,更广泛地听取民意,希望大家都来参与及发表意见。为此,立法听证会一改传统的室内听证形式,首次实行“网络听证”。

  传统的室内听证会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最多只有半天时间,室内容纳人员有限,参与者需要专程赶往听证地点。而网络听证打破时空限制,其优势表现在:网络是虚拟空间,市民只要配备一台电脑,在任何地方都可参与。网络听证的时间也可大为延长,此次医保条例的网络听证会持续7天时间。在这期间任何市民都可以在网络上看到陈述人的观点,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会大大加强。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刑翔介绍,从昨日上午10时到下午6时,网络听证会的首日点击量是255万,共有3027名市民参与了投票和评论。“总体上来说,市民对网络听证的反应很热烈,参与热情很高,网友的意见有利于人大立法了解民意,网友的精彩观点将对立法产生影响。”

  刑翔说,网友的评论和留言集中在两大方面。一是评论人大立法网络听证这个新鲜事物,有网友说网络听证给了全体市民发言权,广州勇敢尝试网络听证,具有先行先试的勇气,同时又体现了立法民主之风。二是对医保条例的各种问题广开言路、各抒己见。

  刑翔说,以往的室内听证会只能听到陈述人和少数听证人的意见,如果再想去收集更广泛民意还要借助其他渠道。但此次网络听证会可谓“一箭双雕”,既有18名陈述人的观点,又有网友的投票、评论和精彩留言。

  网友对医保条例的问题有不少妙论,例如有网友提议建立“单轨制”的医疗保险体制,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再有区别;有网友提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保金和城镇职工参保的保金差不多,但是在医保待遇上区别很大,太不公平;还有网友直指医保条例的出发点应该是保障老百姓健康,重在防病,因此应该将体检纳入医保。

  议题2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拟将最低缴费年限从10年提升为15年,是否合理?

  赞同派:

  新旧有别化解矛盾

  从18名陈述人的观点来看,近八成的陈述人同意将最低缴费年限从10年改为15年。

  张学文提出,修改最低缴费年限的原因,一是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避免因两者差异诱发各种矛盾; 三是缩小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年限差异。目前,我国其他地区最低缴费年限一般为25年至30年,我市明显低于全国水平,不利于参保人员在地区之间进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年限累计或折算,还可能导致大量外地参保人员趋利转入本市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张学文表示,最低缴费年限对我市参保人员影响不大:一是医保政策规定,就业人员必须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按规定参保,绝大多数人就业期间缴费年限都可达到男30年以上、女25年以上;二是老人老办法,在条例实施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仍按原规定10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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