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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近8成陈述人同意提高最低缴费年限(2)

2012-12-03   发表:

  广东省医院协会医疗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外科主任医师、教授王深明则提出,在医保违法行为监管上需要进一步明确参保人的责任义务。

  在加强医保违法监管上,市人大代表、广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叶雪文建议,应专门成立独立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当中要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医疗专家库成员,明确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法律责任。此外,叶雪文认为医保基金监管管理难度大,建议发动群众,鼓励举报投诉。

  建议3:医保局“晒账本”

  市政协委员、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报春在陈述时说,参保人骗保问题部分是医保制度缺陷造成的。“虽然医保是公益和福利性质的,但我们不应该强调今天确诊患病明天才入公医也是可行的,因为这对于大多数从参加工作就开始投保的人群不公平,在商业保险也是不允许的。”曾报春建议,可借鉴商业保险的做法,一是为所有参保人检查身体,有病的参保的缴费与普通参保人应该有所区别;二是要对外地人有病到广州参保设立高门槛;三是对协助外地病患到广州骗保的公司、企业要有对策、有法律制裁措施。

  针对医保局的透明度不够,曾报春提出大胆设想:“能否让医保局每年向市民晒账本,让大家了解我们不同险种基金的使用情况、财务状况和政府财政补贴情况,这可能也是市政府如何造福于民的最好宣传机会。”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员梁健朝也提出,可以建立一支由全体市民参与的市民监督队伍,监督员是不领医保局的行政薪酬,全是由全体热心市民组成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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