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22445-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房山磨盘柿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房山磨盘柿。
| 英文名称: |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Fangshan Mopan persimmon |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水果、蔬菜及其制品>>67.080.10水果及其制品 |
| 采标情况: |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08-10-22 |
| 实施日期: | 2009-03-01 |
| 首发日期: | 2008-10-22 |
| 提出单位: | 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
| 归口单位: | 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
| 主管部门: | 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房山区农业委员会、房山区林业局、房山区林果科技服务中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起草人: | 赵永祥、钱希杰、顾金锁、孔庆远、焦迎燕、焦惠英、王良合等 |
| 计划单号: | 20071281-T-469 |
| 页数: | 24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9-03-01 |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房山区农业委员会、房山区林业局、房山区林果科技服务中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祥、钱希杰、顾金锁、孔庆远、焦迎燕、焦惠英、王良合、张喜利、顾志亮、隗海燕、穆希凤、薛新华、郑仲明、冯华富、杨娟、刘永波、王乔、陈言楷、吴惠敏、谢翔燕。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 取样方法
GB0 TD(24q/T18407.2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要求
GB/T20453 柿子产品质量等级
NY/T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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