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22272-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旨在帮助试验机构,使其档案管理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的要求。
本标准不取代国家法规和/或法律中的相关要求,如档案保存期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遵循GLP原则的试验机构、签约档案、签约质量保证或信息技术(IT)服务机构和委托方,以及GLP符合性监督部门和接收部门。
英文名称: | Advisory document for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 Establishment and control of archives that operate in compli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GLP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采标情况: | IDT OECD ENV/JM/MONO(2007)10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8-04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首发日期: | 2008-08-04 |
提出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
归口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
主管部门: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
起草单位: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 |
起草人: | 陈会明、于文莲、王晓兵、梅建、孙鑫 |
计划单号: | 20073598-T-469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4-01 |
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No.15:《建立和管理符合GLP原则的档案》[OECDENV/JM/MONO(2007)10,英文版]。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原文中的OECD 的背景介绍和引言。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陈会明、于文莲、王晓兵、梅建、孙鑫。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78-2008 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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