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22278-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No.1:《OECD GLP原则》[ENV/MC/CHEM(98)17]。
本标准规定了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主要技术规范,包括试验机构的组织和人员,质量保证计划,设施,仪器、材料及试剂,试验系统,试验样品和参照物,标准操作程序,研究的实施,研究结果的报告,记录和材料的存储与保管。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原文中的:(1)OECD的背景介绍;(2)前言和引言;(3)第2部分:与GLP原则及符合性监督有关的OECD理事会法案。
英文名称: | Principles of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采标情况: | IDT ENV/MC/CHEM(98)17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8-04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首发日期: | 2008-08-04 |
提出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
归口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
主管部门: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
起草单位: |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起草人: | 张少岩、陶强、刘学惠、由瑞华、车礼东、万敏、黄红花 |
计划单号: | 20075207-T-469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4-01 |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原文中的:(1)OECD 的背景介绍;(2)前言和引言;(3)第2部分:与GLP原则及符合性监督有关的OECD 理事会法案。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张少岩、陶强、刘学惠、由瑞华、车礼东、万敏、黄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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