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市场上频频出现的售卖过期食品的现象,1月6日,《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明确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判断标准。
国家标准查询网(http://www.spsp.gov.cn/)针对市场上频频出现的售卖过期食品的现象,1月6日,《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明确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判断标准。
《办法》明确指出,保质期为5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而对保质期不足2天的则不设临近保质期,避免食品一出厂即成为临近保质期食品。
该《办法》还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做出了界定,其中,对于有标示保质期的,以所标示的保质期为标准;没有标示保质期的现场制售商品,超过当天营业时间的即为过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