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WB/T 1012-2012,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菱镁复合材料农用大棚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改性菱镁水泥(氯氧镁水泥)为胶结材料,以细竹筋或其他非金属材料为增强材料而制成的菱镁复合材料农用大棚架;适用于棚架间距不超过3m,跨度不超10m的菱镁复合材料农用大棚架。不适用于使用高碱玻璃纤维布(或丝)作为产品增强材料。
英文名称: | Agricultural big canopy frame of magnesium oxychloride cement composite |
替代情况: | 替代WB/T 1012-2000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6建筑维修工程 |
ICS分类: | 农业>>65.040农用建筑物、结构和装置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2-03-24 |
实施日期: | 2012-07-01 |
提出单位: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菱镁行业协会、济南市杰美菱镁建材研究所负责起草,北京冠强工贸有限公司、巢湖市富煌轻型建材有限公司菱镁分公司等 |
起草人: | 苗冠强、朱玉杰、王杰元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2-07-01 |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B/T1012—2000《菱镁复合材料农用大棚架》。
本标准与WB/T1012—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产品范围的内容。
———鉴于使用高碱玻纤布(或丝)生产菱镁复合材料农用大棚架屡屡出现质量事故,同时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已明文规定不准生产和使用高碱玻纤布(或丝)作为增强材料,因此这次标准修订中,在范围栏目中突出指出:在生产菱镁复合材料农用大棚架时严禁使用高碱玻纤布(或丝)作为产品增强材料。取消原标准的4.5配筋条款中“严禁使用高碱玻璃纤维布(或丝)作增强材料”的条文。
———原标准4.1.1改为:轻烧氧化镁粉应符合WB/T1019《菱镁制品用轻烧氧化镁》,原标准4.1.2改为:工业氯化镁应符合WB/T1018《菱镁制品用工业氯化镁》,取消原标准中的附录A 菱镁复合材料农用大棚架原材料质量标准。
———原标准4.5配筋条款中的“严禁使用高碱玻璃纤维布(或丝)作增强材料”取消,在本标准的范围栏目中突出强调。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菱镁行业协会、济南市杰美菱镁建材研究所负责起草,北京冠强工贸有限公司、巢湖市富煌轻型建材有限公司菱镁分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苗冠强、朱玉杰、王杰元。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B/T1012—2000。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GB/T19766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JC/T646 玻镁风管
WB/T1018 菱镁制品用工业氯化镁
WB/T1019—2002 菱镁制品用轻烧氧化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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