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L/T 444-1991,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大于10MW或转轮直径大于2M的大中型水轮机。小型水轮机亦可根据情况参照使用。混流式水轮机转轮出口直径大于6m、轴流式水轮机转轮直径大于8m时的气蚀损坏保证量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商定。
中标分类: | 电工>>发电用动力设备>>K55水轮机及其辅助设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
发布日期: | 1991-09-20 |
实施日期: | 1992-05-01 |
提出单位: | 能源部水电站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能源部水电站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力机电所 |
起草人: | 吴培豪、程则久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1992-05-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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