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3167-1991,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长途光缆数字通信系统进入公用电信网的要求。本标准包括长途光缆通信系统的组成和主要特性,光缆数字线路系统的组成和主要传输特性,对机线设备的要求,对系统的可靠性要求以及维护使用的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公用电信网长途干线光缆通信系统。系统的传输性能应适应电话、电报、数据、传真、彩色电视及其他通信业务等多种信息传输的需要。专用电信网的长途干线光缆通信系统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 for long haul optical fiber cable systems joined to national public telecommunication network |
中标分类: | 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3光通信设备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80光纤通信 |
UDC分类: | 621.39 |
采标情况: | G.956,REF;G.956, |
发布部门: | 国家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1991-09-04 |
实施日期: | 1992-05-01 |
首发日期: | 1991-09-04 |
复审日期: | 2004-10-14 |
归口单位: | 信息产业部(通信) |
主管部门: | 信息产业部(通信) |
起草单位: | 邮电部电信传输研究所 |
页数: | 平装16开, 页数:12, 字数:20千字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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