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1218-2003,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进出口庭园场所以及花坛里的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和外观、包装检验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使用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电灯为光源的进出口灯具的检验。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ortable luminaires for garden use for import and export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01电灯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3-05-28 |
实施日期: | 2003-12-01 |
提出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起草人: | 刘泽华、钟力勤 |
页数: | 5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3-12-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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