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NY/T 695-2003,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毛木耳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代料栽培的毛木耳[学名:AuriculariaPolytricha(Mont.)Sacc]干品,其中包括白背木耳和黄背木耳。
英文名称: | Hairy wood ear |
中标分类: | 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10食品加工与制品综合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67.080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发布日期: | 2003-12-01 |
实施日期: | 2004-03-01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福建省南靖嘉田木耳开发公司 |
起草人: | 邹以强、张仁雨、杨加金、吴谷恩、田秀凤 |
页数: | 7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2-15602 |
出版日期: | 2004-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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