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8801-2008,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220V、三相额定电压380V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公共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汽车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经常产生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医疗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英文名称: | Air cleaner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8801-2002 |
中标分类: | 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2家用清洁、整容器具 |
ICS分类: |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030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首发日期: | 2002-08-05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起草人: | 马德军、鲁建国、陈卉、宋力强、曾文礼、朱焰、孙鹏、刘武全 |
计划单号: | 20072959-T-607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9-01 |
本标准是对GB/T18801-2002《空气净化器》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GB/T18801-2002《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和GB/T18801-2002的主要差异如下:
---范围中增加不适用的器具类型;
---增加3.4 净化能效、3.5 总净化能效、3.10 空气污染物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5.6.2.1 空气净化器固态污染物净化效能分级;
---增加5.6.2.2 空气净化器气态污染物净化效能分级;
---增加5.6.2.3 多功能式空气净化器空气污染物总净化效能分级;
---增加6.2.1、6.2.2、6.2.3仪器设备精度;
---增加6.8.2、6.8.3和6.8.4。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鲁建国、陈卉、宋力强、曾文礼、朱焰、孙鹏、刘武全。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2年9月,本次是对GB/T18801-2002的第一次修订。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
GB/T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2003,IDT)
GB/T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4214.1-2000 声学 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 第1 部分:通用要求(IEC60704-1:1997,EQV)
GB4706.4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4706.45-1999,IEC60335-2-65:2005,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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