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 544-2016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HJ 544-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详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
测定有组织排放废气,当采样体积为0.40 m3(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100 ml,进样体积为25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0.2 mg/m3,测定下限为0.80 mg/m3。测定无组织排放废气,当采样体积为3.0 m3(标准状态),定容体积为50.0 ml,进样体积为25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05mg/m3,测定下限为0.020 mg/m3。
| 英文名称: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sulfuric acid mist-Ion chromatography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 替代情况: | 替代HJ 544-2009废止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发布日期: | 2016-03-29 |
| 实施日期: | 2016-05-01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等 |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16-05-01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硫酸雾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了方法的检出限、方法原理、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试样制备和分析步骤;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精密度和准确度;
——补充完善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544-200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实验室、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 年3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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