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 2532-2013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轻型汽车。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Light-duty vehicles |
替代情况: | 替代HJ/T 182-2005废止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4-01-13 |
实施日期: | 2014-03-01 |
起草单位: |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3-01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轻型汽车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轻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燃料消耗量、车内噪声、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车身涂装、可回收利用性和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HJ/T 182-2005)的技术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提高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提高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的要求;
——增加了轻型汽车车内噪声的要求;
——增加了轻型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要求;
——增加了轻型汽车车身涂装的要求;
——增加了轻型汽车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要求;
——增加了轻型汽车可回收利用性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T 182-2005。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BC 8-2001、HJ/T 182-2005。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352.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GB 27999-201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8697-2002 声学 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GB/T 19233-2008 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9515 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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