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 2534-2013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原电池和蓄电池。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Battery |
替代情况: | 替代HJ/T 238-2006;HJ/T 239-2006废止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4-01-13 |
实施日期: | 2014-03-01 |
起草单位: |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北京绿色事业文化发展中心、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3-01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电池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电池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包装和回收等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HJ/T 238-2006)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电池》(HJ/T 239-2006)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将充电电池、干电池标准合并为电池标准;
——调整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设计、生产、回收过程要求;
——将重金属的测试方法由引用国外标准修改为使用国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北京绿色事业文化发展中心、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1 月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3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7-1994、HJ/T 238-2006;
——HJBZ 9-1995、HJ/T 239-2006。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41-2008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 20155-2006 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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