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关于标准制修订计划的文件精神及实际工作需要,现对厦门标准工作会议(有色标委[2012] 43号)通知中增补《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审定,请相关单位派代表按时参加会议。
一、会议时间
2012年12月15日~12月18日
二、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
1、报到时间:2012年12月15日。
2、报到地点:厦门君泰酒店(厦门市思明区文兴西路1459号)。
3、乘车路线:①机场:乘出租车30元左右,或乘37 路公交车至卧龙小城站转乘5站至华林花园站下车步行至厦航宿舍对面即到酒店;②火车站:乘出租车 25元左右,或乘 28路公交车至华林花园站下车步行至厦航宿舍对面即到酒店。
三、联系电话
重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228795、62276892、62577075。
酒店总机:0592-6738888。
会务公司:15710675980
四、费用及会务
会议收取会务费13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本次会议会务工作由厦门华侨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辉谊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五、会议资料
相关单位可于11月30日之后,在有色金属标准信息网(www.cnsmq.com)“标准制定工作站”栏目下载标准送审稿等相关内容。
六、参会回执
为方便安排住宿及准备会议资料,务请各位代表将参会回执填妥,于12月10日前传真至秘书处,或请电话告知。
会议将严格按照回执情况安排住宿,未在规定日期前回执的代表不能保证床位和会议价格,敬请配合。
附件:补充审定的标准相关内容及参会回执。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