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下载库
您的位置首页 > 标准资讯
站内搜索:

澳门社会关注“残危楼宇”政府推行分级处理机制

2012-11-17   发表: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社会公众对“残危楼宇”问题日益关注,近年澳门特区政府实行分级处理机制。成立了《楼宇维修基金》,鼓励业主关注楼宇本身状态、爱护自己家园。

  导致楼宇出现结构问题甚至变成残危的原因有多种,业主对本身大厦缺乏维修保养,任由“批荡”剥落、外墙损毁和渠管破裂又不跟进,是产生结构问题的一大元凶,倘加上大厦僭建严重,就令问题更凸显。

  楼宇出现石屎剥落甚或演变成残危楼宇,大多是日积月累所形成。为鼓励业主关注楼宇维修,于2008年开始,澳门房屋局先后推出了《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楼宇维修无息贷款计划》、《楼宇维修资助计划》及《楼宇维修方案支持计划》。另一方面,土地工务运输局已将有关楼宇维修保养工程的申请表格化,详列所需递交的文件和工程说明书模板,方便小业主填写和知悉注意事项,有关表格可于局方网页内下载。

  澳门特区政府政府有针对残旧、残危楼宇的处理机制。有关处理机制分以下三级:

  第一类:实时残危。当楼宇被评为第一类状况,会要求业权人尽快拆卸,如业主不合作或未能接触业主,政府会启动紧急程序,封锁危楼及周边范围作临时支撑,并同时外判工程,有需要更会勒迁楼宇内的住户,拆卸工程一周内完成,以解除危楼对公众的影响。所有拆卸费用会向业主征收。

  第二类:残旧。此类建筑物对公众无实时危险,但结构、饰面或公共设施呈现损坏,政府会要求相关业权人对楼宇进行拆卸或加固工程。若未能接触业主,政府会刋登告示要求业主拆卸或加固,限期过后,业主仍未跟进,政府会外判清拆工程,随后再向业主征收费用。

  第三类:需要维修。此类个案,政府会按程序通知相关业权人对楼宇进行维修、保养或加固。



    用户名:注册) 密码: 验证码: 匿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下载分类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