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卫生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增补本》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近日,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执行《药典》(2010版)第一增补本(以下简称《增补本》)。
按照卫生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增补本》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增补本》共收载《药典》(2010版)新增品种140个、修订品种505个、删除品种2个,附录内容也进行了修订。
药监局通知要求各企业、各单位要对照《增补本》新增、修订品种及内容,对各自生产(配制)品种逐个进行梳理,统计汇总有变动的药品(制剂),做好新增或变化标准物质、仪器、试剂及培训等准备工作,保证《增补本》新标准如期执行,确保药品生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