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讯:南京市家庭农场登记办法10日出台,办法明确了本地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其中包括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在本市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家庭农场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占80%以上)等。
据南京市农委相关人士介绍,出台该登记办法,主要为下一步南京市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做准备,一旦被确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对象,将得到政策、资金扶持等,对于具体扶持资金有多少,近期南京市还将出台示范性家庭农场实施办法加以明确。
据悉,全市各涉农区的家庭农场,即日起可申领《南京市家庭农场登记表》,登记的产业类型有粮油、蔬菜园艺、水产养殖、畜牧养殖等,具体登记条件包括,家庭农场经营者以家庭农场为主业,家庭固定从业人数不少于2人;生产经营用地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如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经营面积须达到50亩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