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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超收29年汽燃费 交通部门主管承诺退费

2012-04-16   发表: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交通部长”毛治国今天表示,概括承受台当局超收29年汽车燃料使用费的责任,超收部分将退费,至于究责及退费是否加计利息等问题,1个月内将公布办法。

  台当局“行政院长”陈冲表示,汽燃费退费问题是复杂的法律问题,牵涉太多,行政上也必须再经过复核,因此毛治国说要1个月的时间处理,他不敢要求加速,并肯定毛治国愿意面对问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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