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和全国五金制品协会负责归口制定的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已完成。按照《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进行讨论,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5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6
电子邮件:weih@sac.gov.cn
传真:(010)82260654
2012年4月11日
附件:
家用燃气灶具修改单.doc
家用燃气灶具修改单编制说明.doc
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