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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废除实施62年的“最高法院保密分案”

2012-03-18   发表: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司法机构负责人赖浩敏12日批示修正台“最高法院处务规程”,删除保密分案的法源依据,并于下月16日生效;台“最高法院”实施62年的保密分案制度即将走入历史,也为一个月来因保密分案引发的司法纷扰划下句点。

  除了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也有保密分案规定,“司法院”一并修正“最高行政法院处务规程”,同样于下月16日生效。以后“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分案后,即应公开由哪一位法官承办案件,在判决书公布后,外界将清楚了解由谁执笔撰写判决,达到司法透明与负责。

  废除保密分案后,三审法官所担心的关说问题,“司法院”拟修正“法院组织法”,增订对关说司法案件者的行政罚。

  “司法院”原希望“最高法院”能经由法官会议,共同决定废除保密分案,但“最高法院“多数法官认为,保密分案可有效阻挡关说,没必要立即废除,且“废,要由‘司法院’废”,以向历史负责。“司法院”因而决定直接从保密分案的法源下手。

  保密分案此波的争议,源自于基层法官组成行动联盟的主张。联盟于今年初拜会马英九,提出包括废除保密分案的多项诉求,马英九表赞同。但上月16日,“最高法院”前院长杨仁寿在退休交接典礼上为保留保密分案请命,反而加速议题的热度。

  杨鼎章上任后虽与内部沟通,但无法改变多数法官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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