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以下简称“新控烟法”)今日起生效,澳门绝大部分室内工作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某些重要的室外公共场所等,实施全面禁烟。违法吸烟者将被罚款400至600澳门元,抗拒执法将构成违令罪。
澳门特区政府设立的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也于今天起与实施的新控烟法同步执法。卫生局负责人1日凌晨联同控烟办督察、治安警及民署人员,分别到黑沙环及台山共12个地点执法,共向4名居民及一名游客开出罚单。
新控烟法扩大了禁止吸烟的范围,加强管制烟草制品的标签及包装,明确禁止烟草的广告、促销及赞助,加强烟草销售管制等。
新控烟法规定,禁烟场所管理人有责任移除所有烟灰缸;要求违法吸烟者停止吸烟并将烟弄熄;在场所当眼处张贴禁烟标志。场所管理人未有在当眼处张贴禁烟标志者,将被罚款1万至10万澳门元。
该法还规定,娱乐场在法律生效后的1年内,即2013年前,须按颁布的行政法规订定的标准设立吸烟区,面积不大于总博彩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