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蚊香和杀虫气雾剂的气味等级指标、标识、标注和感官评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类产品气味等级的评定;其他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气味等级的评定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执行。
ICS: 65.100.01
CCS: G23
标准编号: GB/T 28006-2011
标准名称: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气味等级
发布日期: 2011-9-29
实施日期: 2012-2-1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