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9662-1988,标准状态:现行。 本原则是根据GB 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并参照ICRP、IAEA等国际组织的有关建议制定的。本原则给出电离辐射事故时,对公众采取应急防护对策的干预水平、工作人员应急照射的剂量控制、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重建正常工作秩序的防护原则要求。必须强调指出,各种类型核设施、各种放射性核素生产和应用单位以及一切产生和应用射线装置的单位都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和遵循最优化原则,执行有关法规,避免电离辐射事故的发生。
英文名称: | Guideline on intervention levels and medical management in the event of radiological accident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UDC分类: | 614.898.5;616-07/08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1988-08-19 |
实施日期: | 1989-01-01 |
首发日期: | 1988-08-19 |
复审日期: | 2004-10-14 |
归口单位: | 卫生部 |
主管部门: | 卫生部 |
起草单位: | 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 |
页数: | 平装16开, 页数:12, 字数:20000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请到 http://www.bzbz.net/search/ 搜索下载标准下载库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