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CB 3364-1991,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柴油发电机组原动机主要零件的修理技术要求及整机修理后试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柴油机发电机组原动机整机及主要零件的修理,亦适用于其他用途的柴油机修理。
中标分类: | 公路、水路运输>>船舶维护与修理>>R32船用主辅机及管路附件维护修理 |
ICS分类: | 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20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
发布部门: |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
发布日期: | 1991-11-08 |
实施日期: | 1992-07-01 |
提出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603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 |
起草单位: | 上海船厂 |
起草人: | 沈狄钢、莫景琛、车美珍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199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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