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JB/T 10303-2001,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RIC)发动机、交流(a.c.)发电机、控制装置和辅助设备组成的工频柴油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0.5KW~3150KW、额定频率为50HZ、发动机为柴油机的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60HZ的机组可参照使用)。
英文名称: | Diesel generating sets of 50Hz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
中标分类: | 电工>>发电用动力设备>>K52发电机组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旋转电机>>29.160.40发电机组 |
发布部门: | 国家机械工业局 |
发布日期: | 2001-08-30 |
实施日期: | 2002-01-01 |
提出单位: | 兰州电源车输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兰州电源车输研究所 |
起草单位: | 兰州电源车输研究所 |
起草人: | 陈应芳、张洪战、尚云峰等 |
页数: | 27页 |
出版社: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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