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L/T 5156.1-2002,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变电所(站)、微波站、送电线路的新建或扩建工程勘测制图中测量部分所采用的常规成图、航测成图和CAI〕成图的制图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的测量制图。其他工程的测量制图可参照国家标准和本标准执行。
英文名称: |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surveying drawings |
替代情况: | SDGJ 35-1984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电力、核工业工程>>P60电力工程综合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2-04-27 |
实施日期: | 2002-09-01 |
提出单位: | 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周美玉、凌纯炽 |
页数: | 47页 |
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2-09-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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