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D/T 1004-2003,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分等工作的目的、任务、对象、原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要求、成果的检查验收、成果更新和应用,以及档案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不适用于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英文名称: | Regulations for classificatoin on agriculatural land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P13工程地址、水文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 |
ICS分类: | 土木工程>>93.020土方工程、挖掘、地基构造、地下工程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
发布日期: | 2003-04-08 |
实施日期: | 2003-08-01 |
提出单位: | 国土资源部 |
归口单位: | 国土资源部 |
起草单位: |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
起草人: | 胡存智、郧文聚、邱维理、张凤荣、朱德举、高向军、范树印、吴海洋、关文荣、陈原、胡江、苗利梅 |
页数: | 175页 |
出版日期: | 2003-08-01 |
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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