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A/T 414-2003,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的分类、设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道口、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涵洞口、隧道出入口、桥梁、道路作业现场以及其他需要的场合设置的可移动的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
英文名称: | Road danger lamps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03.220.20道路运输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3-02-28 |
实施日期: | 2003-10-01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页数: | 13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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