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A/T 593-2006,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
| 英文名称: | The regulation of photoluminescence photography and videography |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 发布日期: | 2006-01-05 |
| 实施日期: | 2006-05-01 |
| 提出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 |
| 归口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 |
| 起草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省公安厅 |
| 起草人: | 单大国、潘国光、富海军 |
| 页数: | 5页 |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2006-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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