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T 339-2007,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 英文名称: |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Production of bleached soda straw pulp paper industry |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发布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发布日期: | 2007-03-28 |
| 实施日期: | 2007-07-01 |
| 提出单位: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
| 页数: | 10 |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 书号: | 1380209·093 |
| 出版日期: | 2007-07-01 |
| 标准前页: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至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3 月28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T18916.5 取水定额第5 部分:造纸产品
QB 1022 制浆造纸企业综合能耗计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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