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供了化学分析实验室监控结果有效性的总体原则、监控策划、内外部监控方法及其实施要点与结果评价等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化学分析实验室结果有效性的监控。 |
| 英文名称: | Guidance on monitoring validity of the results for chemical analysis laboratory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发布部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实施日期: | 2022-10-12 | 归口单位: |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 | 主管部门: |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 | 起草单位: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 起草人: | 赵炳南、王苏明、王姗姗、孙培琴、董夫银、魏静、周永运、杨鹤、马源、张金兰、刘付芳、吴惠勤、马艳芳、王亚宁、杜兵、胡净宇、何兆伟 | 页数: | 24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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