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19510.210-2013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GB 19510.210-2013 灯的控制装置 第2-10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国家标准(GB)详细内容。 GB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高频工作的管形冷阴极放电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这种换流器和变频器用于信号设备和发光放电管装置,并可直接连接在50Hz或60Hz1000V 以下的交流或1000V 直流的电源电压上工作,其输出电压为1000V~10000V。
英文名称: | Lamp controlgear―Part 2-10: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nic invertors and convertors for high-frequency operation of cold start tubular discharge lamps (neon tubes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9510.11-2004 |
中标分类: | >>>>
>>>>74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99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
采标情况: | IEC 61347-2-10:2009 IDT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3-12-31 |
实施日期: | 2015-07-01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 224) |
主管部门: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 224) |
起草单位: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元光德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
起草人: | 李维泉、段彦芳、解志军、骆海鸥、徐建光、赵秀荣、江姗 |
页数: | 平装 大16开开 页数:28 字数:40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5-07-01 |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510《灯的控制装置》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6部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2-10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为GB19510的第2-10部分。
本部分应与GB19510.1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19510.1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制定而成的。
本 部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0.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9510.11-2004《灯的控制装置 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与GB19510.11-20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修改了原定义的表述,增加了注:对于正弦波形式,是有效值或峰值除以2的均方根。对于其他波形,是有效值或是通过数学计算由峰值导出的有效值(见3.2,2004年版的3.2);
---增加注:开路保护器可通过检测到输出电压的增加或其他适合的方法来动作(见3.6);
---3.8标题输出线路修改为输出高压线路(见3.8,2004年版3.8);
---增加IEC60598-1表10.2适用于独立式换流器或变频器(见第12章);
---依据IEC61347-2-10:2008,修改本部分的第9章的标题接地装置为保护接地装置(见第9章);
---附录B修改为IEC61347-1中附录B的要求不适用。(见附录B,2004年版附录B);
---增加了或[见I.3.1.1中a)和I.3.3.1中b)];
---修改附录I中接地故障电流为对地漏电电流(见I.3.3)。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347-2-10: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2-10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19510.1-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EC61347-1:2007,IDT)。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C224)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元光德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部分起草人:李维泉、段彦芳、解志军、骆海鸥、徐建光、赵秀荣、江姗。
本部分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版是第一次修订。
引 言
本部分和构成IEC61347-2-1~IEC61347-2-13的各个部分在引用IEC61347-1的任一条款时规定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试验的实施顺序,还规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IEC61347-2-1~IEC61347-2-13的各个部分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互不参照。
如果本部分通过按照IEC61347-1的第某条要求这一句子来引用IEC61347-1的某一条款要求,
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按照该条款的全部要求,但其中明显不适用于IEC61347-2-1~IEC61347-2-13所述特定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的内容除外。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部分采用IEC61347-1第2章所给出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下述规范性引用文件。
IEC61347-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 部分 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Lampcontrolgear—Part1:Generalandsafetyrequirements)
ISO3864:1984 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Safetycolursandsafetysigns)
请到 http://www.bzbz.net/search/ 搜索 下载标准下载库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