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6163-2012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常用瓶装气体的分类和FTSC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以气瓶充装的压缩气体(亦称永久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深冷型)、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
本 标准不适用吸附气体。
英文名称: | Classification of gases filled in cylinder |
替代情况: | 代替GB 16163-1996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68生产设备安全技术 |
ICS分类: |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流体存储装置>>23.020.30压力容器、气瓶 |
发布日期: | 1996-01-25 |
实施日期: | 2012-09-01 |
提出单位: |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
起草人: | 汪洋、马昌华、郝澄 |
页数: | 16页 |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6163—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本标准与GB16163—1996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气体分类的临界温度范围;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FTSC数字编码的S项,由原来的7项合并为6项,即为:1. 低压液化气体,2. 高压液化气体,3. 溶解气体,4. 压缩气体(1),5. 压缩气体(2),6. 低温液化气体(深冷型);
———增加了气体的UN 号及英文名称,附录A 中气体英文名称按英文字首字母顺序排列,制冷剂中文名称按GB/T7778《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能分类》编写;
———增加了8种低温液化气体(深冷型);
———气体的种类由80种增加到108种;
———将易燃气体改为可燃性气体,又将可燃性气体分为:(1)可燃气体甲类:在空气中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2)可燃气体乙类:在空气中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
———参照《中国逐步淘汰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的内容,原《瓶装压缩气体分类》中应淘汰的气体有:高压液化气体的三氟氯甲烷(R-13)、低压液化气体的二氟二氯甲烷(R-12)、四氟二氯乙烷(R-114)、五氟氯乙烷(R-115)等。但是仍列在本标准中,并注明了2010年停止生产和使用。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汪洋、马昌华、郝澄。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16163—1996。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005 气瓶术语
请到 http://www.bzbz.net/search/ 搜索 下载标准下载库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