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YC/T 169.10-2009,标准状态:现行。 YC/T 169的本部分规定了烟用丝束残余丙酮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烟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physical and chem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ow for cigarette—Part 10:Residual acetone content |
替代情况: | 替代YC/T 169.10-2002 |
中标分类: | 食品>>制烟>>X85制烟综合 |
ICS分类: | 农业>>65.160烟草、烟草制品和烟草工业设备 |
发布部门: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发布日期: | 2009-03-10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提出单位: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8) |
起草单位: |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唐纲岭、边照阳、李中皓、陶冬梅、杨家福、曹建国、邢军 |
批文号: | 25987-2009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5-01 |
———第1部分:丝束线密度;
———第2部分:单丝线密度;
———第3部分:卷曲数;
———第4部分:丝束卷曲指数及丝束卷曲弹性回复率;
———第5部分:断裂强度;
———第6部分:截面形状;
———第7部分:回潮率;
———第8部分:水分含量;
———第9部分:油剂含量;
———第10部分:残余丙酮含量;
———第11部分:二氧化钛含量;
———第12部分:包装与外观。
本部分为YC/T169的第10部分。
本部分代替YC/T169.10—2002 《烟用丝束测定系列标准 第10部分:残余丙酮含量》。
本部分与YC/T169.10—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的名称由《烟用丝束测定系列标准 第10部分:残余丙酮含量》更改为《烟用丝束理化
性能的测定 第10部分:残余丙酮含量》;
———取消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测定原理,由外标标准曲线法修改为内标标准曲线法;
———在试剂中增加了乙醇为内标物;
———修改了取样;
———在结果的计算及表示中修改了计算公式;
———测定报告中增加两项内容:“与本部分规定的测定步骤的差异”和“在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
现象”;
———增加了附录A。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纲岭、边照阳、李中皓、陶冬梅、杨家福、曹建国、邢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C/T169.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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