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LY/T 1506-2008/XG1-2009,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短原木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材积计算、短原木材积表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短原木生产和流通领域。
英文名称: | Short logs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林业>>B68原条与原木 |
ICS分类: | 木材技术>>79.040木材、原木和锯材 |
发布部门: | 国家林业局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提出单位: | 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木锯材委员会等 |
起草人: | 宋润惠、龚仁梅、李重九、关放、许斌等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9-01 |
本标准与LY/T1506-1999相比主要变化为:
---适用范围扩大为全国短原木生产和流通领域;
---检尺长由原来的1.0m~1.9m 改为0.5m~1.9m;
---检尺径由原来自14cm 以上改为自8cm 以上;
---漏节由原来规定在全材长范围内个数允许1个,改为在全材长范围内的检尺长自1m 以上的允许1个,不足1m 的不许有;
---心材腐朽由面积比改为直径比即心材腐朽直径不得超过检尺径的40%;
---弯曲最大拱高不得超过该弯内曲水平长的6%,加严为4%;
---增加裂纹限度即纵裂不得超过检尺长的30%;
---列入了短原木材积表。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木锯材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原木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江西省木材公司、桂林市林业局、吉林省白石山林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润惠、龚仁梅、李重九、关放、许斌、周萍、徐月艳、王宏、张冬梅、张雪松、苏兆凤。本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1999年将ZBB68010-1989转化为LY/T1506-1999,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请到 http://www.bzbz.net/search/ 搜索下载标准下载库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