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7341.1-2010,标准状态:现行。 本部分规定了听力计的通用要求,以及采用心理声学的测试方法,通过与标准参考听阈级的比较来设计的,用于测定听阈级的纯音听力计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的目的旨在保证:
a) 用符合本部分要求的不同听力计,按照GB/T16403及GB/T7583所描述的方法,对指定人耳在125Hz~8kHz的频率范围内作听力测试,尤其是听阈测试,应能得到基本相同的结果;
b) 所得结果表示受试耳的听力与基准听阈之间的有效比较;
c) 听力计按其产生的测试信号范围、操作方式或测试的听觉功能范围的复杂性进行分类。
英文名称: | Electroacoustics—Audiological equipment—Part 1:Pure-tone audiometer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7341.1-1998 |
中标分类: | 综合>>计量>>A59声学计量 |
ICS分类: |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声学和声学测量>>17.140.50电声学 |
采标情况: | IEC 60645-1:2001,IDT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0-12-01 |
实施日期: | 2011-05-01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 |
主管部门: | 全国电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起草人: | 顾建秀、陈洪文、安兆亮、邱建华 |
页数: | 2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1-05-01 |
GB/T7341《电声学 测听设备》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GB/T7341.1);
———第2部分:语言测听设备(GB/T7341.2);
———第3部分:用于测听和神经耳科的短持续听觉测试信号(GB/T7341.3);
———第4部分:延伸高频的听力测试设备(GB/T7341.4);
———第5部分:耳声阻抗/导纳的测量仪器(GB/T15953)。
本部分为GB/T7341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645-1:2001《电声学 测听设备 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第二版)。本部分引用的以下国家标准中的相应内容与IEC60645-1:2001《电声学 测听设备 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第二版)内容等同:
a) GB/T4854.3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3部分:骨振器纯音基准等效阈力级(eqvISO389-3);
b) GB/T7583 声学 纯音气导听阈测定 听力保护用(eqvISO6189);
c) GB/T9001 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eqvIEC60268-3);
d) GB/T16296 声学 测听方法 第2部分:用纯音及窄带测试信号的声场测听(eqvISO8253-2);
e) GB/T16402 声学 插入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eqvISO389-2);
f) GB/T16403—1996 声学 测听方法 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eqvISO8253-1:1989);
g) GB/T17696 声学 测听方法 第3部分:语言测听(eqvISO8253-3)。
本部分替代GB/T7341.1—1998《听力计 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
与前版本相比本部分有很大的技术变化,是技术性再版。主要变动为:
a) 把原来听力计的功能设施由5种型式改为4种型式;
b) 增加了以下内容:
1) 声学安全要求、气压要求和频率调制的特性要求;
2) 外接信号源频响的要求;
3) 声场测听对扬声器的要求和自由场条件;
4) 电信号输出的要求、听力图格式的要求;
5) 利用各种换能器类型以及耳模拟器和校准中采用的相应基准等效阈声压级用来保证校准的测量方法的有关标准编号;
6) 最大允许测量扩展不确定度;
c) 取消了宽带噪声作掩蔽噪声;
d) 把性能指标和测试方法分开规定等。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以下编辑性修改:
a) 用“本部分”代替“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的引导语按GB/T1.1—2000的规定修改;
d) 在本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和其他章节中引用的IEC和ISO 国际标准均用相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代替;
e) 引用文件“IEC60711”修订后将改为“IEC60318-4”故用“IEC60318-4”代替“IEC60711”;
f) 引用文件“IEC60126”修订后改为“IEC60318-5”故用“IEC60318-5”代替“IEC60126”。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顾建秀、陈洪文、安兆亮、邱建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7341—1987;
———GB/T7341.1—1998。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734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3785.1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GB/T37851.1—2010,IEC61672-1:2002,IDT)
GB/T4854.1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1部分:压耳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GB/T4854.1—2004,ISO389-1:1998,IDT)
GB/T4854.3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3 部分:骨振器纯音基准等效阈力级(GB/T4854.3—1998,eqvISO389-3:1994)
GB/T4854.4—1999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4部分:窄带掩蔽噪声的基准级(idtISO389-4:1994)
GB/T4854.7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7部分:自由场与扩散场测听的基准听阈(GB/T4854.7—1999,idtISO389-7:1996)
GB/T4854.8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8部分:耳罩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GB/T4854.8—2007,ISO389-8:2004,IDT)
GB/T7341.2 听力计 第2部分:语言测听设备(GB/T7341.2—1998,idtIEC60645-2: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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