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 678-2013 ,标准状态:现行。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金属总量的微波酸消解预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20 种金属元素总量的微波酸消解预处理,包括银(Ag)、铝(Al)、砷(As)、铍(Be)、钡(Ba)、钙(Ca)、镉(Cd)、钴(Co)、铬(Cr)、铜(Cu)、铁(Fe)、钾(K)、镁(Mg)、锰(Mn)、钼(Mo)、镍(Ni)、铅(Pb)、铊(Tl)、钒(V)、锌(Zn)等。其他金属元素通过验证后也适用于本方法。
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Digestion of total metals-Microwave assisted acid digestion method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3-11-21 |
实施日期: | 2014-02-01 |
起草单位: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2-01 |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金属总量的微波消解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质金属总量的微波消解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波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11 月21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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