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 645-2013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卤代烃的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氯苯、苄基氯、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1,2-二氯丙烷、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溴甲烷、1-溴-2-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四氯化碳、六氯乙烷等21 种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英文名称: | Ambient air -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halogenated hydrocarbons-Activated charcoal adsorption and carbon disulfide desorption/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3-02-17 |
实施日期: | 2013-07-01 |
起草单位: |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3-07-01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卤代烃的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验证单位:鞍山市环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2 月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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